1.此台湾旅游团杜绝以观光形式于当地进行任何商务考察、探亲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交流活动;所有客人必须随团往返,旅游途中不得擅自离团脱团;擅自脱团将被当地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并且不得停留在台湾、香港、澳门(或预定回程酒店),或在当地转机前往其他国家,敬请客人注意!G签自由行证件客人可忽略此项内容。
2.请客人自备有效的赴台通行证(以出发日期计算至少6个月以上有效期)及签注,使用卡式通行证特别注意:因签注使用后卡上信息不消除(再次签注才会更新),所以请客人确保卡上标示的为未使用的有效签注。
3.行程所含膳食:4早餐6正餐,用餐标准:早餐于酒店内享用,正餐台币150元/人,正餐8菜1汤不含酒水,特色餐除外。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餐费恕不退还;如遇航空公司航班时间临时调整,我社有权根据实际航班时间安排用餐,不作任何赔偿。
4.行程可能会因国际或内陆机之变化而调整,但内容不会改变。膳食、行程次序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地点以地接社安排为准。若遇不可抗拒之情况,本公司保留变更行程、酒店或住宿地点之权利。如遇台湾旅游旺季、地方展会等特殊情况,则安排入住附近周边城市。旅游期间因非我社原因(如天气、地震、罢工、航班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而产生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宿、用餐、交通费及航空运价调整等)由游客自行承担。
5.台湾酒店没有评星制度,通常以四花、五花来区别酒店的级别,四花不等于四星,当地酒店普遍比大陆略低一档次。
6.行程内住宿以2人入住一间标准双人房,台湾没有自然单间,若出现单男或单女的情况,由我司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同一房。我社领队将有权调配房间,客人如不接受此种方式,须在报名时注明,并在出发前补交单人房差。
7.12岁以下(含12周岁)小童在旅途中不占床位;由于小童属于导游服务对象之一,请家长代小童交纳导游服务费,标准参考成人标准。
8.出团前因双方原因退团,费用则按照《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的相关比例处理。
9.如全程4站购物店:钻石、农特产、乳胶特产、精品店(免税店不计购物店),旅途中所有物均以自愿为原则,不涉及我社利益,行程内所列购物店目的是让游客了解和体验当地的人文文化,游客的购物属于自行购买,自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