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表所列的交通、1晚酒店住宿(2人一房)、2正餐1早餐、导游费、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旅游责任险。
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单人入住补单房差100元。
特别约定:
1、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出游顺利,请客人自行确认在团队出发前14天内没有前往过中国内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国香港地区,或接触过前往上述地区的人群(具体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小程序、“粤康码”小程序或向国家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查询),否则将会被旅游目的地限制进入或被隔离,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含被隔离、检测、治疗、返程以及团费损失等费用)将由客人自行承担。
2、客人出团当天需要出示粤康码和接受体温测量,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因客人原因退团,按照《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第五章第15条约定处理。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客人应自觉配合。
(1)客人不能出示粤康码或粤康码过期无效;
(2)客人出示的粤康码背景颜色为 “红码”高风险状态的;
(3)客人拒绝接受旅行社或相关部门体温测量;或受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留观处理无法跟随团队行进的;
(4)客人通过药物等其他方式降低体温,隐瞒病情。
3、如客人出团当天出示的粤康码处于有效期内,且粤康码背景颜色为“蓝码”或“绿码”低风险状态的,但体温测量超过(含)37.3℃,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并视为双方解除合同,客人应自觉配合。
4、客人在车内、室内、人多的地方必须配带口罩,在游览过程中不聚众,与前后游客保持安全的距离。
5、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6、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7、出团集合地点顺序仅供参考,以最终收客各站点客人数量与旅游车出发地排序,不便之处敬请贵客谅解。
友情提示:
1、本线路含有大量自由活动时间,景点大部分是公众地方,敬请注意安全,小心台阶等不平整地方。
2、客人入住酒店和须持身份证,敬请配合,否则不能入住酒店。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旅游合同中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同意其为《国内游报名表》、《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约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 旅行社(经办人)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物补充协议 甲方(团体或个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团游客_______人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根据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旅游期间,在原行程不变的前提下,对旅游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参加下列购物活动。该活动系甲方自愿参加,导游与领队并无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签署了《旅游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旅游合同》中未尽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购物点名称明细如下: (一):购物说明: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进入以下的购物场所,大众商品,可货比三家,择优购买。
项目 | 经营商品 | 停留时间 | 简 介 |
芬璐工业旅游工厂 | 主营:乳胶寝具用品、家居家纺用品、婴童寝具用品、床上用品等。 | 约90分钟
| 【芬璐工业旅游工厂】企业成立于 2008 年,是一家现代化生态科技家居企业,主要产品有乳胶寝具用品、家居家纺用品、婴童寝具用品、床上用品等。在东莞市各级政府部门的悉心指导下,芬璐依托在乳胶行业的优势地位,于2018年11月获评东莞市工业旅游示范点单位,这也是中国乳胶行业独家工业旅游示范点单位。 |
丝绸床品展厅 | 主营:蚕丝被、四件套、乳胶被、服装、丝巾等。 | 约90分钟
| 【丝绸床品展厅】位于东莞厚街世界鞋业总部基地,是专业从事外贸代加工企业的床上用品综合展示厅,所生产的产品都是出口欧盟的执行标准,展厅面积达2000多平米,对游客开放的展馆17个,产品有蚕丝被、四件套、乳胶被、服装、丝巾等。在江苏、浙江、东莞等地都设有生产基地。 |
(一):购物说明: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进入以下的购物场所,大众商品,可货比三家,择优购买。 购物提示:1.为了满足旅游者购物需要,旅行社提供以上《购物商店名录》供旅游者参考,如有购物需求的旅游者可在自由活动期间自愿选择参加。2.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行程变更,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减少本列表中的购物场所或购物时间。3.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避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活动。由于旅游者不遵守购物时间导致行程游览时间缩短或发生游览项目减少、游览顺序调整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4.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旅游者在本列表所列商店购物,如所购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负责协助旅游者退、换货。旅游者单独自行前往非本列表所列商店购物,如发生质量等问题,旅行社不承担责任。5.本提示购物商店列表中的商店均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面对当地人开放的购物场所,但不能排除某些商品在不同商店出现一定价格差异,请旅游者自行甄选,旅行社不对价格进行任何承诺,不对价格差异承担任何责任。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旅行社代表人(盖章、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