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空调车(按人数配车座,保证1人1正座)、行程所含景点大门票、优秀导游服务、入住三晚四星标准酒店;含3早餐5正餐、旅游社责任保险。
备注:
1、行程景点先后顺序以当地接待社安排为准。
特别约定:
1、客人出团当天需要出示粤康码和接受体温测量,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因客人原因退团,按照《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第五章第15条约定处理。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客人应自觉配合。
(1)客人不能出示粤康码或粤康码过期无效;
(2)客人出示的粤康码背景颜色为 “红码”高风险状态的;
(3)客人拒绝接受旅行社或相关部门体温测量;或受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留观处理无法跟随团队行进的;
(4)客人通过药物等其他方式降低体温,隐瞒病情。
2、如客人出团当天出示的粤康码处于有效期内,且粤康码背景颜色为“蓝码”或“绿码”低风险状态的,但体温测量超过(含)37.3℃,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并视为双方解除合同,客人应自觉配合。
3、客人在车内、室内、人多的地方必须配带口罩,在游览过程中不聚众,与前后游客保持安全的距离。
4、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5、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6、出团集合地点:6:30斗门体育馆、07:30:体育中心东门、08:30中山兴中体育场三支旗杆,此集合时间顺序仅供参考,以最终收客各站点客人数量与旅游车出发地排序,不便之处敬请贵客谅解。
友情提示:
1、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2、关于出海、沙滩或水上游乐项目的温馨提示: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请客人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在游玩前或参加水上游乐活动项目时,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穿好救生衣,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忌麻痹大意。游泳时,需有同伴陪同,切忌单独游玩,且切勿到非游泳区游泳,勿超越安全线。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水上活动结束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
3、此行程车程较长,可自备晕车药、干粮等。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旅游合同中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同意其为《国内游报名表》、《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约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 旅行社(经办人)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费补充协议甲方(团体或个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团游客_______人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自费,但经甲方主动要求,为丰富甲方的旅游活动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自费活动。为约束自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自费:
时间
| 加点自费名称
| 地点
| 游客意向
|
A
| 金砖夜游 世界名人馆 《花木兰》大型演艺秀=420 元/人 | 厦门
| 自愿选择
|
B
| 金砖夜游 《花木兰》大型演艺秀=350 元/人 | 厦门
| 自愿选择
|
1、乙方郑重承诺所安排加点景点属实,但加点自费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甲方谨慎选择。2、加点自费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加点。如旅游者不参加加点自费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不参与加点自费项目的游客由导游(领队)妥善安排,请配合。除本补充确认中的加点自费场所外,导游可能会安排其他加点套餐,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加点自费有任何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3、行程中如游客有安排加点自费的需求,经与乙方导游(领队)协商并签订此补充协议,我公司方可安排。如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协商安排加点自费,未签订此补充协议的,视为游客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之间的个人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相关规定: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基于乙方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对此无异议。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景点游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甲方提供前往景点游览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由于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费用或遗漏行程,由乙方自行承担。4、上述自费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进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给乙方。5、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将自费项目的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乙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即视为明确知悉相应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并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增加游览的景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加点自费场所,增加游览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的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旅行社代表人(盖章、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